试用期、二倍工资、自费工服?职场“小白”签合同一定要注意这些事
2021-09-16 浏览 普通资讯 来源: 禅城一门式       作者: admin

禅城区劳动合同的订立


走出校园、步入职场


签下人生第一份劳动合同时


试用期、社保、薪资……


劳动合同里的条文你能看懂吗?


该如何防“坑”?


一起来看看吧!


01


关于合同签订的问答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几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哪些情况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2


关于不签订合同的问答


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如何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支付时限是多长?


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为11个月。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间最长为11个月。


03


关于合同试用期的问答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工资是如何约定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包含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包含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包含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被解雇,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工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工资支付实行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包括试用期),用人单位要根据双方约定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可以到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劳动监察投诉。


南庄镇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中队地址: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4号,0757-85396628。


石湾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中队地址: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0757-83312413。


张槎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中队地址:禅城区塱沙路99号,0757-83786285。


祖庙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中队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58号,0757-83269570。


04


其他问答


劳动合同没有交给劳动者,或没有到劳动部门鉴证,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1.劳动合同是否鉴证,不影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的规定,双方只要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生效。至于合同里面条款符不符合法律法规就要视具体的合同内容而定。


温馨提醒:根据佛禅府〔2013〕61号(关于公布实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劳动合同审查及劳动合同鉴证事项已被取消。


因此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暂不需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建议统一使用省厅规范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劳动法律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由人民法院来确定。


公司要求工作没满两年的员工自费支付工服费用,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声明:凡转载文章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